为强化辖区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 切实预防和减少 道路交通事故 5月23日晚 霍邱县公安局新店派出所 在辖区内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 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行动当晚,新店派出所联合城北中队在新店镇蓼城大道路段开展酒驾查处工作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形迹可疑,企图调头逃避检查,民警辅警察觉后,立即奔向轿车停车地点前后围堵小轿车,并责令驾驶员熄火下车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员蔡某满身酒气,询问时言语闪烁含糊不清,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184mg/ml。随即民警将蔡某带至县二院对其进行抽血检测,确认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询问,蔡某表示当晚和朋友喝了一些酒,因抱有侥幸心理选择自己驾车回家,结果还没跑多远就被查到。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霍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后驾驶危害大、后果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亲朋好友和同桌聚餐者要主动劝阻,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新店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