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市场买菜的人可能对“生鲜灯”并不陌生,它让原本黯淡无光的生蔬瓜果显得格外鲜艳红润,被商户戏称为菜品的“美颜神器”。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11月29日下午,我市统一开展“生鲜灯”拆除行动,当天在西商农贸城的生鲜区,记者发现,关掉“美颜”的肉类食品与“生鲜灯”照射下的色泽完全不同,“美颜”后的肉类食品很难辨别肉质的新鲜度,影响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一些正在采购的市民告诉记者,以前在“生鲜灯”的照射下,肉的颜色新鲜漂亮,但买完在室外就不是之前看到的颜色了。拆除“生鲜灯”,对消费者来说,真正实现了眼见为实。西商农贸城市场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市场有约200个‘生鲜灯’,这次统一行动,市场特意找来拆灯工人师傅,逐个摊点拆灯。”
“生鲜灯”之所以被各大超市、生鲜市场广泛使用,是因其成本低廉,又能刺激购买欲,不过对于统一拆除“生鲜灯”,商户们也表示愿意配合,保证大家的食品安全。前期,市、区市场监管局在各大市场、商超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的大力宣传,并开展集中拆除“生鲜灯”统一行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西商农贸城、华山农超、银河市场等市区几家大型市场的摊位已经全部拆除“生鲜灯”,照明设施统一换成了明亮的LED射灯。据了解,截至11月29日,金安区在各大市场商超集中拆除“生鲜灯”共计3200余台。
“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从12月1号正式开始施行,‘生鲜灯’将停止使用,前期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从现在开始我们将全面整治,所有的市场包括超市禁用所谓的‘生鲜灯’,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如果有商户、经营者继续使用‘生鲜灯’将进行处罚,处罚数额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区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徐迎春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