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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财政厅消息,我省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30.66亿元已全部下达市县及有关单位,其中提前下达23.13亿元、近期下达7.53亿元,并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推动各地及时将资金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形成有效投资。
省财政安排资金17.8亿元支持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以及安全监测、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安排资金8.5亿元,支持开展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新建小型水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资源管理和节水补助,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安排资金4.36亿元支持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河湖长制,加强水资源保护与修复治理。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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