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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刚才看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在KTV唱歌,请你们赶快来。”近日,裕安区法院指挥中心执行110接到当事人线索电话,立刻联系案件承办人并组织人员前往某KTV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被告李某陆续向原告郭某某借款36440元,期间,被告仅还款2000元后再无还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裕安区法院。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34000元。调解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其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其名下银行和微信账户,同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对此置之不理。
近日,裕安区法院指挥中心执行110接到当事人线索电话,了解到被执行人在某KTV包间唱歌,便立即组织人员赶赴某KTV,将正准备离开的被执行人成功带回法院。
在法院,承办人耐心劝说,告知被执行人若依旧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强制拘留15日的后果,面对承办人劝说和警告,被执行人依旧态度消极,声称没钱可还,承办人随即依法办理强制拘留手续,将其送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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