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多例!毒性强烈!很多六安人爱吃!
进入秋冬季又是腊味飘香的时节腊肉、腊肠、熏鱼、熏鸭……是很多六安人的心头好
近期国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识别多例因食用即食熟肉制品、自制发酵食品引起的肉毒中毒病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特别发布了关于预防食源性肉毒中毒的风险提示
什么是肉毒中毒?
肉毒梭菌是引起严重食物中毒的病原菌之一,是一种典型的腐物寄生菌,侵入人及家畜肠道内不能生长繁殖,人进食该病原菌后并不致病,但在消毒不彻底或污染的食物中,在缺氧的条件下肉毒梭菌能生长繁殖并产生外毒素,肉毒梭菌主要依靠其产生的具有强烈毒性的外毒素致病。
肉毒毒素毒性强烈,性质稳定,是目前已知化学毒物和生物毒素中毒性最强烈的物质,其毒性相当于等量氰化钾的1万倍!会导致肌肉麻痹,严重者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引起肉毒毒素中毒的食物通常有腊肠、火腿、鱼及鱼制品、罐头食品和发酵的豆制品(臭豆腐、豆瓣酱等)等。
警惕肉毒中毒症状
肉毒中毒潜伏期一般为12~48小时,患者早期通常有疲倦乏力、头痛、头晕等症状,后期可出现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声音嘶哑、吞咽困难、呼吸困难等。
食用可疑食物后,一旦出现上述相关症状,应立即就医治疗,并携带剩余食物。
如何防止中毒?
肉类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室温放置的熟肉制品食用前应充分加热;禽畜肉类食品要煮熟煮透,烹调时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未达到充分加热的食品千万不要食用。
若火腿、腊肠、发酵食品、腌制食品变质、变味,罐头食品鼓盖、过期,都应禁止食用。
建议没有把握不要盲目自制发酵食品,确需自制的要注意食物、容器及个人卫生,食物原材料应新鲜并充分洗净,预先将需要用到的容器置于沸水中持续煮沸10-20分钟。
婴儿鼓励母乳喂养,预防患婴儿肉毒病(由于婴儿肠道的特殊环境,食用污染病菌的蜂蜜或其他食品,可能引起感染和中毒)。
来源:江淮晨报、江苏疾控、羊城晚报、云南疾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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