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违章停车酿事故!无接触也要赔!
在平时生活中,机动车驾驶员为图一时方便将车辆随意停靠在路边的现象屡见不鲜。殊不知违章停车引发交通事故,即便受害人驾驶的车辆与该机动车没有接触,机动车一方也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大皖新闻记者4月19日下午了解到,舒城法院近日就审理了一起因违章停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梁某为舒城县某高中学生,某天下午上学时间,其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自南向北出所在小区大门向西转弯时,与徐某驾驶的自东向西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梁某受伤,两辆电动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发时,王某驾驶的机动车停放在小区大门外非机动车道内,影响了梁某和徐某的视线,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王某为该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经认定,徐某、梁某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现梁某诉请由王某、徐某赔偿其因遭受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4万余元,由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驾驶非机动车与梁某驾驶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梁某受伤,徐某具有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王某驾驶机动车违章停车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王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其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王某驾驶的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某保险公司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交通事故系发生在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故超出交强险之外的部分,保险公司承担的赔付比例为40%,徐某承担的赔偿比例为30%。
经审核,梁某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35256.56元,故依法判决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赔偿梁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9.8万元,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由某保险公司赔偿14902.62元,由徐某赔偿11176.97元。
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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